2019年第三批湖南省電子商務企業認定開啟申報開始啦!
申報地址:http://222.240.202.23:9000/
申報期限:2019年10月30日前
聯系電話:0731-82289509
PS: 認定成功后,可以申請省商務廳電子商務示范企業獎勵,三年150萬元。
申請認定的電子商務企業須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ㄒ唬┰诤鲜鹊怯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經營、依法納稅,無違法違規的不良記錄。
。ǘ┥暾堈J定為電子商務應用企業的,其電子商務銷售額每年不低于100萬元;
申請認定為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企業的,其電商平臺電子商務交易額每年不低于100萬元;
申請認定為電子商務支撐服務企業的,其電子商務服務收入每年不低于50萬元。
。ㄈ┢髽I電子商務銷售或服務收入占企業年度營業收入的50%以上;如為傳統企業的,其占比應在15%以上。
。ㄋ模┢髽I職工總數10人以上,其中從事電子商務服務、技術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50%以上;如為傳統企業的,其占比應在15%以上。
。ㄎ澹┢髽I成立滿一年以上,企業產權明晰,實行獨立核算,具有健全的技術、質量和財務等管理制度。
。┰陔娮由虅栈螂娮由虅辗⻊疹I域內具有良好的盈利模式和市場前景。
關于做好2019年度長沙市跨境電商專項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市)、開發園區商務(招商)局、財政局:
為加快培育我市跨境電子商務市場主體,提高我市外貿增長的質量和效益,打造內陸開放新高地,根據《長沙市跨境電子商務產業扶持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長商務發〔2019〕4號)及相關使用細則規定,現將2019年度長沙市跨境電商專項資金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內容和標準
(一)支持跨境電子商務園區建設
1、支持對象
經省、市商務主管部門認定的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區,且入駐跨境電子商務業績達1000萬美元的企業30家或達1億美元的企業3家。
2、支持標準
給予園區不超過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二)支持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建設
1、支持對象
(1)支持跨境電子商務業務性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2)支持企業在長沙市跨境電子商務線上綜合服務平臺備案并開展業務;
2、支持標準
(1)對通過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場所認證、與長沙市跨境電子商務線上綜合服務平臺對接、年度線上交易額超過2000萬美元(含)的公共服務平臺,每年給予不超過200萬元扶持資金;
(2)對經海關確認的在公共服務平臺統計跨境電商業務首次達100筆或金額達10萬美元的前30家企業,一次性給予不超過3萬元的資金扶持。
(三)支持大力培育跨境電子商務經營主體
1、支持對象
(1)支持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吸引傳統企業轉型;
(2)支持跨境電子商務平臺企業針對特定國家和地區開設子網站或獨立頁面;
(3)支持跨境電商企業建立境內O2O線下體驗店;
(4)支持鼓勵跨境電子商務品牌培育。
2、支持標準
(1)對年進出口額達3000萬美元的跨境電子商務平臺企業,每新增1家年進出口額達50萬美元的企業在平臺上開展業務,給予平臺企業不超過2萬元的資金支持,單個平臺企業每年支持資金不超過100萬元。
(2)對面向“一帶一路”地區開設子網站或獨立頁面且與目的地區年成交額超過1000萬美元的跨境電子商務平臺企業一次性給予不超過50萬元扶持資金;
(3)對在長沙市建立的跨境電子商務O2O線下體驗店,營業面積超過300平方米、1000平方米、2000平方米的,一次性給予不超過50、100、150萬元的資金扶持。對開辦社區跨境電商O2O體驗店且單店年線上營業額超過30萬元的企業,每新增1家體驗店一次性給予1萬元資金扶持,單個企業年度最高支持金額不超過50萬元;
(4)對在境外注冊自有商標,并有跨境電子商務業績的企業,給予不超過注冊費用80%的一次性資金扶持,單個企業扶持總額不超過50萬元。
(四)支持跨境電子商務支撐服務和孵化體系建設
1、支持對象
(1)支持跨境電商支撐服務和孵化體系建設企業;
(2)支持跨境電商企業進行融資;
2、支持標準
(1)對帶動30家、60家、100家以上且在長沙有實際進出口業績的中小企業發展跨境電商業務的企業或機構,一次性給予不超過30萬元、60萬元、100萬元的獎勵。
(2)對在長沙跨境電商綜合服務平臺備案且有跨境電商實績的企業,在跨境電商交易過程中使用跨境金融產品按同期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的20%給予貼息,單個企業每年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
(五)支持跨境電子商務人才的培養和引進
1、支持對象
(1)支持具備培訓資質的社會培訓機構及跨境電子商務企業開展跨境電商專業培訓;
(2)支持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引進跨境電子商務專業人才;
(3)支持企業、行業協會、社會機構等開展跨境電子商務行業專題培訓。
2、支持標準
(1)對年度開展跨境電子商務培訓人數在1000人以上且通過相關職業技能鑒定考試(評)500人以上的企業或社會培訓機構,給予不超過30萬元資金支持;對培訓人數在2000人以上且通過相關職業技能鑒定考試(評)人數在1000人以上的企業或培訓機構給予不超過50萬元支持。鼓勵企業對本企業員工開展跨境電子商務相關業務在職培訓,對年度培訓費用給予不超過30%的支持,最高不超過10萬元。
(2)對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引進簽訂3年以上服務合同,年薪達30萬元以上的電子商務高級人才,連續三年每年按年薪的10%給予企業支持。單個企業每年支持資金不超過20萬元。
(3)對經中國(長沙)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及市場采購貿易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舉辦且活動規模在100人以上的給予補助,每場活動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資金支持。
(六)支持跨境電子商務綜合配套體系建設
1、支持對象
支持跨境電商企業建設公共海外倉。
2、支持標準
對被商務部列入國家級和湖南省商務廳列入省級公共海外倉建設試點的企業,除享受國家、省扶持資金外,一次性給予不超過200萬元的扶持資金。
二、申報材料
(一)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必須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守法誠信經營;
2、申報主體必須為在長沙市依法注冊并在稅務部門登記納稅的具有獨立法人資質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包括自建跨境電子商務銷售平臺的電子商務進出口企業、利用第三方跨境電子商務平臺開展電子商務進出口的企業、為電子商務進出口企業提供交易服務的第三方平臺以及為跨境電子商務提供配套服務的企業)、園區、行業協會、其他經濟組織以及政府批準的支持機構;
3、申報材料中的進出口數據應為經省商務廳、長沙海關共同確認的跨境電商數據;
4、公司財務會計制度健全,未列入長沙市失信聯合懲戒名單;
5、專項資金的使用單位和項目申請單位必須一致;
6、同一單位的同一項目不得重復和多頭(多部門)申請;
7、其他按規定應滿足的條件。
(二)申報需提供材料
共性材料:
1、項目申請表(附件1);
2、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企業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3、項目資金申請報告。內容包括:項目背景、項目運行情況、項目總投資、資金來源及到位情況、資金使用計劃及建設進度安排;
4、項目真實性承諾書,并由法人簽字、加蓋公章(附件2);
5、營業執照或法人登記證書,以及稅務登記證復印件;或個人身份證復印件;開展相關業務的資格證書復印件;
6、申請項目涉及進出口數據的需提供海關或省商務廳認定的進出口數據證明;
其它材料:
7、申報跨境電子商務園區建設獎勵項目需須提供省、市商務主管部門認定的“跨境電子商務園區”證明材料、園區引進的跨境電商企業名錄及跨境電子商務企業進出口數據等材料;
8、申請跨境電子商務業務性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補貼項目需提供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場所出具的證明、公共服務平臺與服務企業的合同或協議(付款證明)、公共服務平臺進出口數據證明等材料;
9、申請長沙市跨境電子商務線上綜合服務平臺備案補貼項目需提供企業在長沙跨境電商綜合服務平臺備案、企業通過長沙跨境電商綜合服務平臺開展跨境電商進出口數據證明等材料;
10、申請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吸引傳統企業轉型補貼項目需提供企業合作合同或協議、企業在跨境電子商務平臺上開展業務的進出口數據證明材料、跨境電子商務平臺新引進企業數量名單等材料;
11、申請跨境電子商務平臺企業針對特定國家和地區開設子網站或獨立頁面補貼項目需提供針對特定國家和地區(“一帶一路”地區)開設的網站網址及與目的地年成交額等材料;
12、申請跨境電商企業建立境內O2O線下體驗店補貼項目需提供體驗店租賃合同、付款證明、體驗店面積證明、線上業績證明、開業及經營情況等相關材料;
13、申請跨境電子商務品牌培育補貼項目需提供企業在境外商標注冊證明、境外商標注冊費用票據、付款證明以及企業所持境外商標開展經營情況等材料;
14、申請跨境電商支撐服務和孵化體系建設補貼項目需提供支撐服務和孵化的合作協議、帶動企業名單以及帶動企業的跨境電商進出口數據證明等材料;
15、申請跨境電商企業進行融資貼息項目需提供企業在長沙跨境電商綜合服務平臺備案證明、企業貸款合同、支付利息票據、貸款用途以及企業的跨境電商進出口數據證明等材料;
16、申請具備培訓資質的社會培訓機構及跨境電子商務企業開展跨境電子商務專業培訓補貼項目須提供培訓現場情況證明、培訓學員詳細信息表、培訓投入情況、相關職業技能鑒定證書等材料;企業對員工開展跨境電商相關業務培訓情況、培訓費用開支發票等;
17、申請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引進跨境電子商務專業人才補貼項目需提供企業引進人才合同、所引進人才在長沙市社保資料、企業付給所引進人才的財務工資單、工資銀行流水等相關材料;
18、申請支持開展跨境電子商務行業專題培訓補貼項目需提供中國(長沙)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及市場采購貿易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舉辦專題培訓證明材料、培訓現場情況、培訓學員名單、培訓投入情況等相關材料;
19、申請跨境電商企業建設公共海外倉補貼項目需提供企業申報海外倉材料、商務部或商務廳認定的海外倉證明材料。
20、與項目申報有關的其他材料。
三、申請程序和時間要求
(一)項目申報。申報單位根據市商務局、市財政局聯合發布的申報通知,進入長沙市財政專項資金綜合管理平臺(http://61.187.135.174)進行項目申報,并根據專項資金申報通知的要求,上傳相關文檔。同時,將加蓋公章、裝訂成冊的紙質申報材料(一式兩份)在規定時間內送至注冊地區、縣(市)商務局、財政局。提交的紙質材料需和平臺電子文檔完全一致。
2019年度長沙市跨境電商專項資金申報通知在長沙市商務局網站、長沙市財政專項資金綜合管理平臺上公布,項目申報日期不少于20個工作日。
(二)項目初審。各區縣(市)、園區商務部門和財政部門對申報項目進行聯合初審,并在長沙市財政專項資金綜合管理平臺完成初審操作,形成初審意見后,聯合行文將匯總意見(附件2、3)和申報單位紙質材料在申報截止后10日內提交至市商務局電子商務處。
(三)部門審核。市商務局對各區縣(市)、園區提交的項目進行審核,并將審核合格的項目提交專家評審。
(四)第三方評審。市商務局聘請第三方專業機構對審核通過的項目進行評審,評出符合要求的申報項目。
(五)政府審定。市商務局會同市財政局根據第三方評審意見擬定資金分配方案,報請市政府批準。
(六)結果公示。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將經市政府批準的資金分配方案在長沙市財政專項資金綜合管理平臺、長沙市商務局門戶網上公示。
(七)集中撥付。結果公示無異議后,市商務局、市財政局根據市政府最終審定后的資金分配方案,按程序將資金撥付到各項目單位。
(八)績效評價。市商務局、區縣(市)、園區商務部門定期對專項資金進行績效評價,加強績效評價結果運用。
四、相關說明及要求
(一)跨境電子商務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采取以獎代補或補助等方式安排到符合條件的企業或單位。
(二)各資金申報企業根據相關要求進行申報,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同一項目已獲得支持的部分不得重復申報。如發生虛報、冒領、截留、挪用專項資金等違規違紀行為,將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理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三)企業按本通知所提交的證明資料時間從2018年1月1日到2018年12月31日。
(四)企業申報截止時間為2019年 10 月30 日,其它時間概不受理,過期不申報視為自動放棄申報。
六、聯系方式
1、市商務局聯系部門:電子商務處
聯系電話:88668011
2、市財政局聯系部門:對外經濟貿易處
聯系電話:88665735
3、長沙市財政信息管理中心
聯系電話:88665482
4、市紀委市監委駐市商務局紀檢監察組
聯系電話:88668015
5、市紀委市監委駐市財政局紀檢監察組
聯系電話:88667993
長沙市商務局 長沙市財政局
2019年9月27日
(信息來源:長沙市商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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